第二十二章:出来混总要还的-《逃婚后,太子将我宠成心尖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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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枪她从未拿出来过,今天这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那么既然他不可能一开始就为着枪而来,那么他又可能是为着什么来呢?

    虽然他极尽所能的将自己扮演成一个梁上君子,但是显然他并不是。

    她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哪个小偷带着银票来偷东西。

    哦倒是有。

    就是有一部叫《很久很久以前》的动画片里,那个小偷见那个书生家里太穷了,于是给他扔了几个铜板。

    可是显然她确实很穷,但是还没穷到那个地步。

    “既然你不愿说,我也不强求,这银票还是给你,不过这枪我便要带走了。”

    北堂修墨看了叶清歌一眼,说着就要离开。

    “公子果然大度,清歌感激不尽,请受我一拜。”

    叶清歌说着缓缓来到北堂修墨的面前,福身行了一礼。

    然而下一刻北堂修墨觉得自己的大腿上一疼,仿佛是针扎的一般。

    下一瞬叶清歌机敏的跳开,躲开了他抓向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然后她笑眯眯的看着北堂修墨,嘴里缓缓吐出:“三,二,一,倒!”

    砰!的一声,北堂修墨颀长高大的身躯就轰然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叶清歌连忙跑过去查看。

    “还好没给我的地砸坏了。”

    听听,她说的这是人话吗?

    “你竟然给我下毒?”

    北堂修墨漂亮的眼睛里此时全是冰冷,虽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,但是那迫人的气势依然令人畏惧。

    但是显然叶清歌并不害怕。

    “嗯,也算是毒的一种吧。”

    叶清歌想了想,然后赞同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她刚才用的是麻醉剂,23世纪特种兵专用的那种。

    因为在战场上很容易受伤,又需要马上处理,所以麻醉剂的量大,但是效果好。

    基本上推进血管三秒钟便没有痛感了,就可以进行手术了。

    不过刚才她用的计量比较大,大概是放倒一头牛的量。

    而地上的男子却依然清醒,可见他的身体素质有多好。

    “你听没听过一句话?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。”

    叶清歌来到男子身边蹲下,迎着他一双带着怒火的漂亮眼睛,从他的手里把自己的枪拿了回来。

    一边转着手里的枪,一边打量地上的男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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